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三字经”对照表
工作阶段 |
基本 程序 |
主要内容 |
三字经 |
注意事项 |
责任 主体 |
一、申请入党 |
1、递交入党申请书 |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单位的向居住地)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
工作地 居住地写志愿 明心路 |
①书面申请(年满18周岁);②本人书写,特殊情况可代写;③不能硬性指派。 |
申请人 |
2、党支部派人谈话 |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要认真审看,并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加强教育引导。 |
党组织 看申请 一月内 要谈心 |
①审看申请人年龄、申请书内容等,提出能否在本支部发展的意见;②谈话主要了解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等;书面记录、签名盖章。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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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公示后,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再次公示,然后填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
齐推荐 群推优 先公示 再研究 支委会 须同意 再公示 方登记 |
①党员推荐:申请人全覆盖、支部党员全参与;②群团推优:工青妇分类推、民主评议票决、备案后报支部;③进行两次公示;④时间要求:递交申请书6个月以上。 |
党支部 |
4、指定培养联系人 |
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
初入门 需引领 培养人 应指定 |
培养联系人须是正式党员,且目前没有任何处分。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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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
5、党委谈话备案 |
支部将积极分子报党委,党委要与积极分子、其所属支部党支部书记、培养人进行集中谈话,提出相关要求。 |
报上级 备案后 入党路 才开头 |
上级党委认真审查材料,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谈话,将谈话情况录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中,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
党 委 |
6、培养教育考察 |
采取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①联系人经常与积极分子谈心,了解表现情况,帮助其克服缺点,并向党支部汇报。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和政治历史等方面的考察。③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
半年期 一考察 一年期 一分析 |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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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7、召开答辩测评大会 |
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经培养人提议,党小组推荐,召开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会议,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组织提问答辩,并进行民主测评(票决)。 |
确定前 先答辩 再测评 供参考 |
答辩测评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来提问:一是了解他的基本情况,由他自己陈述。二是了解他的入党动机,如果动机不纯,或者还不符合入党的条件,可不再往下走程序。三是问一些党的基本知识。 |
党支部 |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8、确定发展对象 |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 |
党小组 联系人 群团议 各见仁 支委会 列对象 贴公示 听反响 |
发展对象必须公示 |
党支部 |
9、进行政治审查 |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结论性材料,政审不合格不能发展。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③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④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
政审时 必须严 总的说 四方面 护方针 循路线 敢斗争 看表现 缺公德 不待见 察根苗 明界限 |
①预备党员不能独立开展政审工作,发展对象不能携带外调函自行办理政审手续;②审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必要时也应了解。主要社会关系: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③必要时征求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④特殊对象慎重发展。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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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支委会审查 |
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
第一审 支委会 若合格 报党委 |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予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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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
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
基层党委或县级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24个学时)。 |
短培训 不能少 廿四时 课上好 |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在积极分子期间参加过县级组织部门培训的,可不再培训。 |
党 委 组织部 |
12、上级党委预审 |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逐一考察,并在党委会上逐一讨论研究(预审),预审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县委组织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党委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
发展前要考察研究时要逐一有情况立即停预审过 书面回 |
①预审时,发现在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律不予批准;②相关记录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③预审一般应在1个月内完成。 |
党 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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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
13、确定入党介绍人 |
党支部接到党委同意接收预备党委的通知后,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
介绍人 应成双 有处分 不能当 |
①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不能担任介绍人;②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
党支部 |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
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内的项目向发展对象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 |
介绍人 指导填 写意见 盖印鉴 看书写 如看脸 用对笔 不隐言 |
①发展对象用钢笔或毛笔如实填写《入党志愿书》。②两名介绍人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并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
发展
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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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
1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委会一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公示,报上级党委审批。 |
党支部 开大会 人过半 商预备 谈自己 说问题 介绍人 再提意 支委会 详汇报 无记名 来投票 票过半 定决议 公示后 报审批 |
①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或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不能召开支部大会,书记空缺的一般不宜开会;②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会;③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④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⑤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
党支部 |
16、党委派人谈话 |
党委审批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
派专员 深了解 志愿书 填意见 |
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
党 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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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
17、党委审批 |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①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②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③党委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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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备 手续全 党委会 来筛选 逐个过 严把关 支部会 当众宣 |
①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③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
党 委 |
18、县级组织部门备案 |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进行审批,并报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
决议后 呈党委 组织部 要报备 |
一般决议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批。 |
县委 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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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
19、编入党小组 |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县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继续接受培养锻炼,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党员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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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者 要入编 党小组 继续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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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
20、入党宣誓 |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党员代表表决心等。 |
对党旗 立誓言 向党心 永不变 |
①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委批准后不久举行。②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也可由基层党委组织同一批接收的预备党员集体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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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或党委 |
21、继续教育考察 |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
预备期 整一年 支部会 算时间 |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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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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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提出转正申请 |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本人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
前一周 写申请 做总结 表决心 |
预备期满前一周提出转正申请,特殊情况,预备期满1个月内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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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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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
23、支部大会讨论 |
召开支部大会前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会上,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大会主要程序有: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及应说清楚的问题;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表现,并发表意见;③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审查意见;④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
大会前 广征询 听意见 问党群 先审查 再决议 双过半 算同意 |
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相同。 |
党支部 |
24、上级党委审批 |
支部书记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对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及时通知党支部。 |
志愿书 写决议 签章后 报上级 三月内 批到位 向基层 作反馈 |
①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②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
党 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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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材料归档 |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等内审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组织部门保存。 |
随档案 存入库 伴一生 成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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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