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第三批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区)、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射阳县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射政办发〔2015〕74号)及《关于印发推进聚力创新十二条政策意见的通知》(射政发〔2017〕6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的推进我县知识产权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三批专利专项资金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县企事业单位或者户籍在本县的个人,凡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根据相关要求申报专利资助奖励:
1.以本县地址申请,在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2.在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核心发明及在我县授权的核心发明专利。
3.以本县地址申请,在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专利国际申请受理通知书的。
4.在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的授权时间七年以上的发明专利维护费。
二、申报材料
1.出具承诺书(附件1)。
2.射阳县专利专项资金奖补申报表(附件2)及明细表(附件3)。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提供有效专利授权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理机构分别开具的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及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同时必须承诺维持发明专利权在射阳有效不得少于5年(附件4)。
(2)申报引进核心发明及在我县授权的核心发明专利,提供发明专利权转让合同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人变更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各专利代办处开具的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必须承诺维持专利权在射阳有效不得少于5年(附件4)。
(3)申报专利国际申请的,提供申请受理通知书,代理费、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等相关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发明专利权维护,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具的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请各镇(区)做好通知传达工作,做到应报尽报。申报单位在2020年7月25日前(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向各镇(区)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各镇(区)审核后报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王霞 电话:0515-82323284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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